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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文物失职损毁罪既遂审判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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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刑罚规定。根据《刑法》第419条,严重失职导致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国家工作人员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私分国有资产罪则针对单位违规私分国有资产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数额较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这些规定在保护文物和国有财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法律分析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1、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犯罪分子,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私分国有资产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因为存在着失职行为导致正规的文物遭受到毁损情节非常严重,后果也非常严重的情况之下,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这是在《刑法》第419条当中所作出的明确规定。

结语

对于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9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后果严重的,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严重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行为,将予以相应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2017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会同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二)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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