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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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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一、宅基地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各地区的具体会有一定的差异,具体可咨询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宅基地更名手续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宅基地上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改变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宅地基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法律、行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房产证有什么用

1、能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

2、可以进行质押、典当等;

3、证明依法对自己房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4、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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