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放养方):_________
乙方(养殖方):_________
丙方(监督方:各村队长、支书):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把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帮助农民摆脱贫困早日走上小康社会生活,我牛场决定实行“农场+农户+基地+市场”的经营模式。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把山牛放养到乙方,由乙方代养,场地由乙方免费供出。
二、甲方无条件提供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技术援助。
三、乙方必须负责将山牛养好、管好,不得擅自将山牛及所繁殖的犊牛转让、屠宰、出卖。
四、乙方养殖、繁殖的山牛出栏后,由甲方无条件按市场价格回收,并补贴给乙方每头200元。甲方补贴给乙方200元后,再无权享受各种补贴。山牛出售收益由乙方所有,甲方和丙方无权享受。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按每头牛价格的百分之百进行罚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各村的村委会(丙方)留存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