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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具体有哪些人

来源:陪玖情感

竞业人员: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者如果是一般员工,在工作中也不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则企业就不必要与员工签订竞业协议。

一、股东是否受竞业

单纯是公司股东的不受竞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若是单纯的股东身份不会受竞业,但是股东还具有如高管等负有保密义务的身份的话,就要受到竞业。

二、离职后保密费还需要发放吗

如果离职后不给补偿,不需要履行竞业禁止约定,但要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离职时公司的通知是否是竞业

离职时公司的通知并不是竞业,竞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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