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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建房,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来源:陪玖情感

法律主观:

在他人宅基地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宅基地使用权人。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但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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